1.繁露所演雖非仲舒本意,而名物典故、考證詳明。 2.考古編著在取平日所疑雜論經義異同及記傳謬誤,多所訂證。 3.宜齋野乘,凡耳之所聞,目之所見,口之所誦,心之所得,隨手鈔記。 4.對於北宋所聞之事,紀錄綦詳,足資參證。(叢選0049-50)